广东省智能交通协会发布的T/GDITS 004—2025《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GDITS》制定。T/GDITS 004—2025《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智能交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东省智能交通协会
2025年11月13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团体名称 |
广东省智能交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590114429A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 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人才培训,咨询,技术交流,接受有关职能部门转移或委托的行业职能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振东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1号4楼自编401、02房 |
邮编 : 510030 |
| 标准详细信息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GDITS 004—2025 |
| 中文标题 |
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规范 |
| 英文标题 |
Operational Specifications for UAV Inspection in Expressway Administration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01 运输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R85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4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 实施日期 |
2025年12月01日 |
| 起草人 |
伍尚干、许晓辉、雷浩、张波、黄晓红、江跃新、李晓鹏、郑佩洪、罗志能、汪新天、潘勇、王肖、卢照孔、吴坤霖、梁永胜。 |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南环段分公司、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的巡查系统、巡查作业要求、巡查作业内容、巡查作业前准备、巡查作业方法、巡查作业模式、巡查资料的整理与移交、异常情况处置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旋翼无人机(含自动起降机场式旋翼无人机)对高速公路路政进行巡查作业(包括桥梁控制区、桥下空间、建筑控制区、施工区域、路面、周边环境等)的相关系统建设和具体作业执行,是传统人工巡查的有效补充。高速公路路政巡查适用性范围如表1所示,其中无人机适用性“可行”代表无人机能够独立完成巡查内容的信息采集,“辅助”代表无人机作业时仍需人工执法介入或需人工二次核验。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规范的目的是制定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规范,旨在规范和指导利用无人机技术在高速公路路政巡查领域的高效、安全应用。本规范通过明确巡查系统组成、巡查作业要求、巡查作业内容、巡查作业方法等内容,使高速公路无人机巡查作业流程标准化,推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由传统模式向智能化、数字化模式转型升级。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范围:阐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界定标准的适用界限; (2)规范性引用文件:阐述在标准编制中可以被引用的文件; (3)术语和定义:主要为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领域中有特定语言的一个或多个词表示的一般概念; (4)巡查系统: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系统的组成部分、巡查适用机型及巡查设备性能要求,并分别进行详细描述; (5)巡查作业要求: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需遵守的规则/规范,包括人员要求、设备要求、安全要求、气象要求及数据采集要求等; (6)巡查作业内容: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的内容,主要包括桥下空间、桥梁控制区、服务区、建筑控制区、施工现场、交通事故现场、路面、应急保畅等巡查对象及对应的拍摄内容; (7)巡查作业前准备: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前需提前做好准备的事项,包括人员准备和作业准备; (8)巡查作业方法:分别详细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方法,包括桥梁控制区、桥下空间、路面、服务区、交警违章、应急点等的巡查作业方法; (9)巡查作业模式:主要阐述三种巡查作业模式,包括手动模式、半自动化模式以及自动化模式; (10)巡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主要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完成后,巡查资料的整理及移交规范要求; (11)巡查数据分析:主要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完成后,数据的分析流程和方法; (12)设备维护保养:主要阐述无人机维护保养以及无人机自动起降机场维护保养的流程和方法; (13)异常情况处置:主要阐述高速公路路政无人机巡查作业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时的处置方法。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标准公告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5/11/13 10:3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