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236—2024《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规范 深度合成服务》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236—2024《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规范 深度合成服务》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4年12月30日
团体详细信息 |
团体名称 |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649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毅 |
依托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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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
邮编 : 100032 |
标准详细信息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TAF 236—2024 |
中文标题 |
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评估规范 深度合成服务 |
英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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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3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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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分类 |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实施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起草人 |
冯金金、傅山、王嘉义、魏凡星、杨萌科、刘陶、陈鑫爱、王艳红、落红卫、谷晨、李实、赵盈洁、姚一楠、郭建领、王颖华、李辰淑、吴越、任资政、邹庆、李根、李腾、刘献伦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荣耀终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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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在评估提供深度合成服务时应满足的个人信息保护保障能力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进行自评估,同时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标准公告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30 9:3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