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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发布文号】:沪公技防【2026】3号
【发布日期】:2026-06-08【时效状态】: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上海市安防视频图像系统信息安全产品技术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市局有关单位技术防范办公室;各技防从业单位,各技防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技防行业中安防视频图像系统的信息安全建设,我办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等对《上海市安防视频图像系统信息安全产品技术基本要求(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技术基本要求》)进行了多次讨论研究。现将《技术基本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海市视频安防监控数据导出防泄密系统基本技术要求(试行)》(沪公技防〔2014】003号文)同时废止。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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