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科技局、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加快我省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场景创新高地,我们会同相关省级部门制定了《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 推动科技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9日
附件1
浙江省加快新场景建设应用 推动科技和产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5〕37号),充分发挥我省在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全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浙江辨识度的场景创新高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将场景作为推动我省“两新”深度融合、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的重要抓手,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现代服务业,全力打造浙江“524X”场景体系,即聚焦5大方面(前沿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行业智慧监管、高效社会治理、普惠民生服务)、24个重点领域(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全空间无人体系、海洋经济等),分层分类打造一批综合性重大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和地方特色场景,加快构建全域联动、供需对接、公平开放、要素保障、流程闭环的场景培育开放应用机制,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的完整链条,塑造“浙里新场景”品牌,为创新浙江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6年起,每年开放150个以上新场景,其中在浙央企、国企和链主型企业开放100个以上主业领域场景,打造10个以上综合性重大场景、30个以上地方特色场景、50个以上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200个以上高价值小切口场景,培育100家以上场景创新标杆企业,推进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的首用首试,带动有效投资3000亿元以上。到2027年底,场景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并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场景创新成为创新浙江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标识。
二、加快培育重点领域应用场景
(一)培育一批前沿科技创新应用场景
1.人工智能。鼓励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创新,聚焦世界模型、智能体、数据合成仿真、自主软硬件生态等领域,加大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推动“魔搭社区”等开源平台有序开放算法模型库、行业数据集、工具集等核心资源,打造自主可控开源生态。在工业、科技、医疗、教育、文旅等优势赛道,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支持智能体创新应用,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智能体开源平台和插件市场,推进智能终端消费产品应用。支持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到2027年底,打造300个以上“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国企滚动开放不低于60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企业智能体等在重点行业的应用普及率超过75%。(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人形机器人。优先推进人形机器人在文旅景点、商超零售、科技馆等场所应用,打造“导览导购”场景。加快推进“进厂打工”,围绕焊接、喷涂、装配、搬运、分捡、包装等环节培育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打造“生活帮手”场景,逐步发展居家清洁、医疗护理、情感陪伴、安全看护等应用,推进快递分拣、外卖末端配送应用。打造安全巡逻、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等特种应用场景,有序组织人形机器人“服役上岗”。到2027年,建成10个人形机器人训练场和示范应用产线,培育“人形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30个,带动整机年产量突破2万台。(省经信厅牵头,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量子科技。推进量子通信城市间干线和中心城市城域网等商用网络建设,围绕通信加密、商业密码、数据安全等需求,培育政务、安防、金融、医疗、电力等示范应用场景。加速量子重力仪、磁力仪、原子钟等标志性产品产业化,推进在航空航天、医疗诊断、海洋探测、地质监测、矿产勘察等领域创新应用。持续推动零磁医疗装备示范应用。推动量子计算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探索在药物研发、金融建模等关键环节应用。到2027年,培育量子科技高价值场景10个,以示范应用带动量子产业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发展。(省密码管理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海洋经济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脑机接口。在医疗康复领域培育运动功能重建、语言障碍沟通、意识障碍评估与神经疾病干预等应用场景,助力运动功能和认知功能恢复,辅助语言功能重建和感官功能改善,服务疾病早期筛查。在智能控制与娱乐交互领域,培育智能家居、工业控制、沉浸式游戏、增强现实、消费电子等应用场景,推动脑机接口从实验室走向生活应用。探索在教育和职业健康领域的应用潜力,发展脑力训练、专注力培养、特殊职业人群脑疲劳监测等个性化应用场景。到2027年,培育脑机接口高价值应用场景10个,推动进入临床应用。(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全空间无人体系。开展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推动“低空+”典型场景在农林作业、电力巡检、工程建设、国土勘测、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等领域拓展应用。建设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推广“一网统飞”低空政务应用模式。完善低空飞行活动公安联合审核机制,推进低空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低空安全治理试点。支持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地建设低空经济创新高地。推动无人驾驶车辆示范应用,建立L3智能驾驶试点交通管理细则和政企联动运营机制。深化杭州—桐乡—德清“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和德清车联网试点建设。到2027年,全省低空典型场景案例达到20个,形成5个以上全国领先商业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建成多城联动、跨城互通的智能网联示范省。(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生物技术。加快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生物能源等关键技术突破,培育发展细胞和基因治疗、抗体药物、核药、生物燃料、生物农药、生物基材料替代、天然产物绿色制备等赛道,建设生产供应场景。推动生物+AI深度融合,构建生物数据库、生物AI大模型等支撑体系。支持杭州打造创新药研发高地、嘉兴打造医用同位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高地。到2027年,打造生物医药千亿级重点产业,培育5家百亿级龙头企业,培育5个以上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物AI大模型,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生物科技创新高地、生物制造产业集聚高地、“生物+AI”融合应用高地。(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氢能。建设长三角氢能高速公路和氢走廊,推广港口重卡、冷链物流、公交客运等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船舶、叉车、两轮车、无人机等氢能交通应用场景。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规模化制取绿色合成氨和绿色甲醇,推进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和氢冶金应用。在工业和民用领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天然气掺氢燃烧应用场景。到2027年,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2000辆,可再生能源制氢进入工业应用,构建经济高效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省经信厅牵头,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国资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新一代通信网络。推进6G原型样机和核心产品研发,创新通智融合、星地融合验证能力。加强5G-A与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推进智算云服务试点,建设智算云应用场景。加快北斗与惯性导航、高精度视觉等技术融合创新,促进北斗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海洋等新场景深度融合应用。探索推进卫星通信与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航空机载通信、低空智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汽车、船舶、飞机等直连卫星。到2027年,培育5G/5G-A、智算云、北斗、卫星直连等应用场景50个,加速新一代通信网络产业化应用。(省经信厅牵头,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一批产业转型升级应用场景
9.数智转型。围绕AI原生应用迭代建设未来工厂,搭建“大模型+小模型”的工业智能体系,打造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模型化发展、智慧供应链等应用场景。面向中小企业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探索“平台+智能体”等新模式,加快工业互联网在生产调度、质量追溯、预测性维护、供应链协同等场景的应用。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通过物联网(IoT)、大数据分析实现柔性生产。推动设计与制造业、AI深度融合,打造垂类模型。支持宁波加快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到2027年,累计培育未来工厂150家左右,建成10个左右高标准数字园区,每年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0家。(省经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节能降碳。推进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试点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园区。鼓励企业打造氢能应用、光储充系统应用、智能微电网建设等创新场景。建设智能电网,重点推进海岛柔性直流联网等场景。推进“量子+电力”,在特高压电缆、变电站等场景开展智能监测系统示范应用。推进深远海清洁能源建设、消纳,规模化开发深远海风电。支持车网互动,建设大功率交流充放电应用。加快港口绿色可再生能源替代,实现码头岸电覆盖并提升利用效率,推广新能源集卡、纯电动船舶、船用绿色甲醇等清洁装备和燃料,加快推进义乌-宁波新能源重卡示范线二期工程建设。到2027年,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50%,新增充电桩4万个。(省能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国资委、省电力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智慧物流。加快建设(近)零碳物流园区,规范提升园区建设标准,重点推进电动货运接驳、园区全域光伏覆盖、光储充一体化补能、循环包装共享等应用场景。实施老旧仓库智慧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物流仓储模式创新,重点建设立体高标仓智能存储、共享云仓与仓配一体化、AI智慧调度等场景。打造“四港”智慧物流云平台,推进“四港智运”大模型迭代升级,持续强化“一网智联”服务效能。到2027年,全省新增4个以上(近)零碳物流园区,全省新增物流园区基本实现智慧仓储场景全覆盖。“四港”联动云平台用户数超10万。(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现代农业。完善种业全产业链,建设数智育苗工厂、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智慧检疫、动物疫病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等领域场景。推进农业智能装备与模型场景验证中试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作物表型诊断、田间生产精准决策等垂直大模型。建设智慧农(牧、渔)场,开展智能农机研发推广,建成一批具备数字化服务能力的农事服务中心。到2027年,建设种业振兴基地(平台)60个以上,培育700家数字农业工厂,建设数字化农事服务中心达100家。(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13.海洋经济。建设深远海智能养殖、潮流能规模化利用、“海上风电+”等产业发展场景。依托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加快建设海洋关键材料研制和应用场景。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港口”场景建设,实施“中欧北极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营”试点。深入推进海洋资源环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在港口航运等领域率先落地数据赋能应用场景。加快“人工智能+渔船安全”国家试点,推进船员防疲劳驾驶智能管理、渔港防火灾智能预警等场景建设。到2027年,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经济领域典型场景10个以上,通过场景牵引有效助力海洋新兴和未来产业培育,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海洋经济厅负责)
(三)培育一批行业智慧监管应用场景
14.应急管理。推进监测预警智能化,深化森林防火、防汛防台、危化安全、矿山安全等场景应用。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打造隐患排查、可燃物智能识别、智能执法辅助等创新场景。推进指挥决策智能化,推动风险研判、应急物资调控等能力向乡镇延伸下沉。加快灾害现场重建、救援智能装备等应急指挥救援场景应用。到2027年,培育10个以上应急管理高价值应用场景,建设一批高质量数据语料集,构建一批应急管理智能体。(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15.智慧交通。聚焦交通设施融合感知、行业治理高效协同、运输服务便捷智能三个主攻方向,推进全路网感知能力建设,实现重点路段、桥隧、枢纽的全要素动态感知与风险预警。重点打造港口集疏运大通道、智慧高速AI应用等场景。持续提升港口无人化作业水平,推进港区无人集卡规模化应用,优化无人集卡云路径协调平台,提升无人车、有人车全局协同调度能力。到2027年,力争建成智慧高效、协同联动的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智慧交通应用示范。(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智慧水利。建设预报调度模型和全省水利防汛防台一张图。构建水资源智能管理和调配一体化系统,打造用水预测预警服务场景。强化河湖库智能监管,建立“AI河长”巡河机制。推行水利工程智能巡检,加强运行管理矩阵成果推广。提升农村供水和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推动水土保持方案智能审核。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省主要流域的数字孪生支撑体系,构建一体化水资源管理体系、河湖库立体空间监测感知网,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应用“数字工地”。(省水利厅负责)
17.施工安全。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动态识别和智能处置平台,试点推广智能巡检、AI嵌入式执法记录仪等创新应用场景。推进交通工程重大项目隐患识别“AI智能算法”“安全人工智能体”研发,建设监督检查、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在30个以上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试点应用隐患识别算法,在50个以上项目试点推广智能巡检设备。打造“浙路品质”安全监管平台2.0版,开发隐患识别算法2套以上,覆盖场景15个以上,无人机等人工智能设备布设项目10个以上。(省建设厅牵头,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一批高效社会治理应用场景
18.政务服务。加快推动全省统一政务智能问答服务,运用AI技术建设企业精准科技攻关、辅助生成环评报告、智能审核大件运输资质、智慧招投标、智能识别网络餐饮后厨风险、智能辅助劳动仲裁等场景。建设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智能体、行政复议案件登记与受理审查智能体。到2027年,建成30个以上具有显著业务成效的“人工智能+政务”场景。(省数据局牵头,省信访局、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省人力社保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智慧城市。推广智能物业客服、机器人巡逻、电子围栏等设备应用。建立供水、供气市政设施数据库,打造城市管理预警分析场景。迭代升级“浙里建造”场景,探索预制构件质量监管应用场景。打造“市容监管”“环卫保洁”等城市治理智能应用场景。支持杭州市依托城市大脑发掘推荐一批数智产品。支持温州市开展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到2027年,城市治理场景智能识别应用与市容问题识别覆盖不低于97%的市县,无人环卫试点县(市、区)不少于20个。(省数据局牵头,省建设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和美乡村。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支持组团片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和“20分钟便民服务生活圈”建设。加快培育休闲露营、农事体验、康养疗愈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发展众筹农业、共享农庄、数字游民社区等新模式。依托“浙农经管2.0”,建立乡村资源资产数据库,构建村集体资产一码管理机制,探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数据全省集成。到2027年,累计建设省级重点村组团片区400个,辐射带动2000个以上周边村协同发展。(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五)培育一批普惠民生服务应用场景
21.智慧医疗。迭代安诊儿医疗智能体3.0,推进在全省医疗机构应用,强化各类数据多模态识别和人机交互能力,提升健康咨询、就医陪诊、名医孪生、报告解读等居民端智能化服务。完善医疗数据采集、标注标准体系,推进医疗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杭州极弱磁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系统推进“量子+医疗”融合创新。到2027年,安诊儿医疗智能体应用场景达到60项,名医智能体达到120个,累计服务量达到2.4亿人次,开放重大疾病数据集10类以上。(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养老助残托育。迭代“浙里康养”,推广“一床一码”智能终端,集约化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优化智能看护、健康监测、风险预警、情感陪伴等场景,发展银发电商平台。在脑(脊)机接口、视觉或听觉重建、人造器官组织等关键领域,引导企业助残研发,建设科技辅具体验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场景建设。到2027年,加快建设智慧养老银发经济产业园,智能体养老机构应用率超过20%;全省残疾人辅具适配率达到80‰;打造标准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场景40个。(省民政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文化和旅游。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消费领域文化旅游方向)平台建设,推动算力等共性支撑能力建设。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播、旅游、影视、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落地应用,整合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数据及多角色交互技术,构建覆盖景区、博物馆等场景沉浸式体验服务体系。争取国家开放入境申报系统、离境退税无纸化系统接口,打造入境文旅全链条智慧服务场景。优化非遗数据采集精度,推动非遗技艺数字化保护与IP化运营。到2027年,打造文化领域应用场景20个,带动入境旅游消费增长20%。(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跨界融合消费。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跨界融合,培育VR虚拟现实、无人零售终端等技术融合消费场景。加大“三新”消费试点城市新场景培育力度。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商领域营销、设计、供应链等环节的应用。强化历史经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历史经典+IP”“历史经典+文旅”“历史经典+生活”消费新场景。到2027年,争取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4条(个)以上,创建省级示范跨界融合消费场景50个以上,建设15分钟便民生活圈1500个以上。(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确场景开放应用流程
(一)场景征集建库。各地各部门及国有企业围绕“524X”场景体系,结合行业发展需求和各地特色,建立常态化场景征集、培育机制,通过社会公开征集、系统内部培育等方式,形成场景需求清单、场景能力清单,定期纳入所在市县场景库,并推送至省级场景库。(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场景发布对接。建立省级场景指导中心,搭建全省统一的场景供需对接平台,完善“需求发起-对接办理-申诉协调-结果反馈”服务闭环。省-市-县三级定期发布场景需求清单、场景能力清单。各地各部门负责组织场景沙龙、供需见面会、项目路演、行业专题对接会、场景创新大赛等线上线下活动,鼓励通过成立场景中心、场景公司、组建创新联合体、依托赛事及大会等方式,推动场景供需匹配。(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场景组织实施。健全公平竞争制度,完善场景资源市场化配置规则,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公平参与场景建设。场景项目通过招投标、揭榜挂帅、综合比选、信用承诺等方式推动实施。场景供应方做好场景实施的效益评估和迭代优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经信、科技、国资等部门组织申报国家层面标志性重大场景项目和高价值应用场景项目。(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场景示范推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各部门,定期总结场景创新成果,提炼可复制的操作规范、运营机制及制度创新经验,发布典型场景清单并报送国家部委。(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政策和要素支持
(一)加强政策支持。编制各类规划要与场景培育和开放相结合,实现场景建设与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同步谋划、同步实施。项目审批部门对重点场景项目的立项和运营工作给予支持。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强化场景培育和开放与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各类创新支持政策的协同衔接。建立“中试基地+场景应用”的联动机制,支持将场景作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制度的实证基地,通过真实环境测试加速技术、制度迭代。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链主企业+中小企业+科研院所”模式的场景创新联合体。(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要素保障。推进“准入、场景、要素”一体化改革,通过场景开放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组建省级场景创新专家库,鼓励各类智库机构和中介组织参与场景的咨询、评估和实施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并给予用地指标奖励。鼓励支持各地设立相应的场景创新基金,建立“政府领投+国资跟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机制。发挥央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债融资。有序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高效融合利用,加快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赋能各行业各领域场景应用建设。(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局、人行浙江省分行、浙江金融监管局、浙江证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场景培育和开放,建立问题协调、经验推广等推进机制,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重大场景项目支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完善场景培育开放的标准规范、安全守则和伦理指南,统筹跨区域综合性场景建设,指导地方落实相关场景项目,推动在浙央企和国企加快场景建设。各设区市、县(市、区)负责本地特色场景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企业诉求“分层分类分级”协调机制,实行需求和问题分类移交、限时回应、闭环管理。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探索推行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柔性管理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监管经验。在场景创新过程中,对符合浙江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相关情形的,按规定视情采取不予、免予追究责任或者从轻、减轻责任等方式处理。(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和国有企业要及时梳理总结场景创新成果。媒体单位要积极对场景创新政策、典型场景、标杆企业进行立体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委宣传部、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江广电集团、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国资委)
附:1.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工作指标表
2.场景建设任务分解表
3.场景培育和开放工作流程
附1
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建设工作指标表
| 序号 |
场景领域 |
工作指标 |
2027年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1 |
总体 |
每年开放新场景数量 |
150个以上 |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 |
| 2 |
在浙央企、国企和链主型企业每年开放主业领域场景数量 |
100个以上 |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
| 3 |
每年打造综合性重大场景数量 |
10个以上 |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 |
| 4 |
每年打造高价值小切口场景数量 |
200个以上 |
| 5 |
每年培育场景创新标杆企业数量 |
100家以上 |
| 6 |
每年打造地方特色场景 |
30个以上 |
各设区市 |
| 7 |
每年打造行业领域集成式场景 |
50个以上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8 |
人工智能 |
打造“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 |
300个以上 |
省发展改革委 |
| 9 |
国企滚动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
60个以上 |
省国资委 |
| 10 |
人形机器人 |
建成人形机器人训练场和示范应用产线 |
10个 |
省经信厅 |
| 11 |
培育“人形机器人+”示范应用场景 |
30个 |
| 12 |
带动整机年产量 |
突破2万台 |
| 13 |
量子科技 |
培育量子科技高价值场景,以示范应用带动量子产业实现商业化规模化发展 |
10个 |
省密码管理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海洋经济厅 |
| 14 |
脑机接口 |
培育脑机接口高价值应用场景,推动进入临床应用 |
10个 |
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残联 |
| 15 |
全空间无人体系 |
全省低空典型场景案例 |
20个 |
省交通运输厅 |
| 16 |
形成全国领先商业新模式 |
5个以上 |
| 17 |
生物技术 |
打造千亿级重点产业 |
生物医药1个 |
省发展改革委 |
| 18 |
培育百亿级龙头企业 |
5家 |
| 19 |
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物AI大模型 |
5个以上 |
| 20 |
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生物科技创新高地、生物制造产业集聚高地、“生物+AI”融合应用高地 |
三大高地 |
| 21 |
氢能 |
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 |
1200辆 |
省经信厅 |
| 22 |
新一代通信网络 |
培育5G/5G-A、智算云、北斗、卫星直连等应用场景,加速新一代通信网络产业化应用 |
50个 |
省经信厅 |
| 23 |
数智转型 |
培育未来工厂 |
150家左右 |
省经信厅 |
| 24 |
每年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
50家 |
| 25 |
建成高标准数字园区 |
10个左右 |
省发展改革委 |
| 26 |
节能降碳 |
清洁能源装机占比 |
50%以上 |
省能源局 |
| 27 |
新增充电桩 |
4万个 |
| 28 |
智慧物流 |
全省新增(近)零碳物流园区,全省新增物流园区基本实现智慧仓储场景全覆盖。 |
4个以上 |
省发展改革委 |
| 29 |
“四港”联动云平台用户数 |
10万以上 |
省交通运输厅 |
| 30 |
现代农业 |
建设种业振兴基地(平台) |
60个以上 |
省农业农村厅 |
| 31 |
培育数字农业工厂 |
700家 |
| 32 |
建设数字化农事服务中心 |
100家 |
| 33 |
海洋经济 |
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洋经济领域典型场景,通过场景牵引有效助力海洋新兴和未来产业培育,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
10个以上 |
省海洋经济厅 |
| 34 |
应急管理 |
培育应急管理高价值应用场景 |
10个以上 |
省应急管理厅 |
| 35 |
施工安全 |
在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试点应用隐患识别算法 |
30个以上 |
省建设厅 |
| 36 |
在项目试点推广智能巡检设备 |
50个以上 |
| 37 |
开发隐患识别算法 |
2套以上 |
| 38 |
隐患识别算法覆盖场景 |
15个以上 |
| 39 |
无人机等人工智能设备布设项目 |
10个以上 |
| 40 |
政务服务 |
建成具有显著业务成效的“人工智能+政务”场景 |
30个以上 |
省数据局 |
| 41 |
智慧城市 |
城市治理场景智能识别应用与市容问题识别覆盖市县 |
97%以上 |
省建设厅 |
| 42 |
无人环卫试点县(市、区) |
20个以上 |
| 43 |
和美乡村 |
累计建设省级重点村组团片区 |
400个 |
省农业农村厅 |
| 44 |
辐射带动周边村协同发展 |
2000个以上 |
| 45 |
智慧医疗 |
安诊儿医疗智能体应用场景 |
60项 |
省卫生健康委 |
| 46 |
名医智能体 |
120个 |
| 47 |
名医智能体累计服务量 |
2.4亿人次 |
| 48 |
开放重大疾病数据集 |
10类以上 |
| 49 |
养老助残托育 |
智能体养老机构应用率 |
20%以上 |
省民政厅 |
| 50 |
全省残疾人辅具适配率 |
80‰ |
省残联 |
| 51 |
打造标准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场景 |
40个 |
省卫生健康委 |
| 52 |
文化和旅游 |
打造文化领域应用场景 |
20个 |
省委宣传部 |
| 53 |
带动入境旅游消费增长 |
20% |
| 54 |
跨界融合消费 |
争取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 |
4条(个)以上 |
省商务厅 |
| 55 |
建设15分钟便民生活圈 |
1500个以上 |
| 56 |
创建省级示范跨界融合消费场景 |
50个以上 |
省发展改革委 |
附2
场景建设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领域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 一、培育一批前沿科技创新应用场景 |
| 1 |
人工智能 |
鼓励支持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创新,聚焦世界模型、智能体、数据合成仿真、自主软硬件生态等领域,加大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 |
省科技厅 |
| 2 |
推动“魔搭社区”等开源平台有序开放算法模型库、行业数据集、工具集等核心资源,打造自主可控开源生态。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
| 3 |
在工业、科技、医疗、教育、文旅等优势赛道,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支持智能体创新应用,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智能体开源平台和插件市场,推进智能终端消费产品应用。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行业主管部门 |
| 4 |
支持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第一城”。 |
省发展改革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
| 5 |
人形机器人 |
优先推进人形机器人在文旅景点、商超零售、科技馆等场所应用,打造“导览导购”场景。 |
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国资委 |
| 6 |
加快推进“进厂打工”,围绕焊接、喷涂、装配、搬运、分捡、包装等环节培育人形机器人应用场景。 |
省经信厅、省国资委 |
| 7 |
打造“生活帮手”场景,逐步发展居家清洁、医疗护理、情感陪伴、安全看护等应用,推进快递分拣、外卖末端配送应用。 |
省经信厅、省民政厅 |
| 8 |
打造安全巡逻、交通疏导、应急救援等特种应用场景,有序组织人形机器人“服役上岗”。 |
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 |
| 9 |
量子科技 |
推进量子通信城市间干线和中心城市城域网等商用网络建设,围绕通信加密、商业密码、数据安全等需求,培育政务、安防、金融、医疗、电力等示范应用场景。 |
省密码管理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
| 10 |
加速量子重力仪、磁力仪、原子钟等标志性产品产业化,推进在航空航天、医疗诊断、海洋探测、地质监测、矿产勘察等领域创新应用。 |
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海洋经济厅 |
| 11 |
持续推动零磁医疗装备示范应用。 |
省卫生健康委 |
| 12 |
推动量子计算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探索在药物研发、金融建模等关键环节应用。 |
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 |
| 13 |
脑机接口 |
在医疗康复领域培育运动功能重建、语言障碍沟通、意识障碍评估与神经疾病干预等应用场景,助力运动功能和认知功能恢复,辅助语言功能重建和感官功能改善,服务疾病早期筛查。 |
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药监局、省医保局、省残联 |
| 14 |
在智能控制与娱乐交互领域,培育智能家居、工业控制、沉浸式游戏、增强现实、消费电子等应用场景,推动脑机接口从实验室走向生活应用。 |
省经信厅、省科技厅 |
| 15 |
探索在教育和职业健康领域的应用潜力,发展脑力训练、专注力培养、特殊职业人群脑疲劳监测等个性化应用场景。 |
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 |
| 16 |
全空间无人体系 |
开展省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推动“低空+”典型场景在农林作业、电力巡检、工程建设、国土勘测、城市治理、应急救援等领域拓展应用。 |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
| 17 |
建设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推广“一网统飞”低空政务应用模式。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
| 18 |
完善低空飞行活动公安联合审核机制,推进低空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开展低空安全治理试点。 |
省公安厅 |
| 19 |
支持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地建设低空经济创新高地。 |
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绍兴市人民政府 |
| 20 |
推动无人驾驶车辆示范应用,建立L3智能驾驶试点交通管理细则和政企联动运营机制。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
| 21 |
深化杭州-桐乡-德清“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和德清车联网试点建设。 |
省交通运输厅、省经信厅,杭州市、桐乡市、德清县人民政府 |
| 22 |
生物技术 |
加快生物医药、生物化工、生物能源等关键技术突破,培育发展细胞和基因治疗、抗体药物、核药、生物燃料、生物农药、生物基材料替代、天然产物绿色制备等赛道,建设生产供应场景。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 |
| 23 |
推动生物+AI深度融合,构建生物数据库、生物AI大模型等支撑体系。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数据局 |
| 24 |
支持杭州打造创新药研发高地、嘉兴打造医用同位素“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高地。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卫生健康委,杭州市、嘉兴市人民政府 |
| 25 |
氢能 |
建设长三角氢能高速公路和氢走廊,推广港口重卡、冷链物流、公交客运等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船舶、叉车、两轮车、无人机等氢能交通应用场景。 |
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 |
| 26 |
一体化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规模化制取绿色合成氨和绿色甲醇,推进氢基化工原料替代和氢冶金应用。 |
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省建设厅 |
| 27 |
在工业和民用领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天然气掺氢燃烧应用场景。 |
省经信厅、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 |
| 28 |
新一代通信网络 |
推进6G原型样机和核心产品研发,持续建设6G公共研发新型试验设施,创新通智融合、星地融合验证能力。 |
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国资委 |
| 29 |
加强5G-A与人工智能在重点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 |
| 30 |
推进智算云服务试点,建设智算云应用场景。 |
| 31 |
加快北斗与惯性导航、高精度视觉等技术融合创新,促进北斗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海洋等新场景深度融合应用。 |
| 32 |
探索推进卫星通信与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航空机载通信、低空智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交叉融合,推动汽车、船舶、飞机等直连卫星。 |
| 二、培育一批产业转型升级应用场景 |
| 33 |
数智转型 |
围绕AI原生应用迭代建设未来工厂,搭建“大模型+小模型”的工业智能体系,打造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模型化发展、智慧供应链等应用场景。 |
省经信厅、省国资委 |
| 34 |
面向中小企业体系化部署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和系统,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
省经信厅 |
| 35 |
推动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应用,探索“平台+智能体”等新模式,加快工业互联网在生产调度、质量追溯、预测性维护、供应链协同等场景的应用。 |
省经信厅 |
| 36 |
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通过物联网(IoT)、大数据分析实现柔性生产。 |
省发展改革委 |
| 37 |
推动设计与制造业、AI深度融合,打造垂类模型。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 |
| 38 |
支持宁波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 |
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宁波市人民政府 |
| 39 |
节能降碳 |
推进绿色工厂、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试点打造低碳园区、零碳园区。 |
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
| 40 |
鼓励企业打造氢能应用、光储充系统应用、智能微电网建设等创新场景。 |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
| 41 |
建设智能电网,重点推进海岛柔性直流联网等场景。 |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
| 42 |
推进“量子+电力”,在特高压电缆、变电站等场景开展智能监测系统示范应用。 |
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
| 43 |
推进深远海清洁能源建设、消纳,规模化开发深远海风电。 |
省能源局、省国资委 |
| 44 |
支持车网互动,建设大功率交流充放电应用。 |
省能源局、省经信厅 |
| 45 |
加快港口绿色可再生能源替代,实现码头岸电覆盖并提升利用效率 |
省能源局、省国资委 |
| 46 |
推广新能源集卡、纯电动船舶、船用绿色甲醇等清洁装备和燃料 |
省能源局 |
| 47 |
加快推进义乌-宁波新能源重卡示范线二期工程建设。 |
省建设厅,宁波市、义乌市人民政府 |
| 48 |
智慧物流 |
加快建设(近)零碳物流园区,规范提升园区建设标准,重点推进电动货运接驳、园区全域光伏覆盖、光储充一体化补能、循环包装共享等应用场景。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
| 49 |
实施老旧仓库智慧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物流仓储模式创新,重点建设立体高标仓智能存储、共享云仓与仓配一体化、AI智慧调度等场景。 |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
| 50 |
打造“四港”智慧物流云平台,推进“四港智运”大模型迭代升级,持续强化“一网智联”服务效能。 |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
| 51 |
现代农业 |
完善种业全产业链,建设数智育苗工厂、种业育繁推一体化、智慧检疫、动物疫病监测、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等领域场景。 |
省农业农村厅 |
| 52 |
推进农业智能装备与模型场景验证中试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作物表型诊断、田间生产精准决策等垂直大模型。 |
| 53 |
建设智慧农(牧、渔)场,开展智能农机研发推广,建成一批具备数字化服务能力的农事服务中心。 |
| 54 |
海洋经济 |
建设深远海智能养殖、潮流能规模化利用、“海上风电+”等产业发展场景。 |
省海洋经济厅 |
| 55 |
依托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加快建设海洋关键材料研制和应用场景。 |
| 56 |
大力推进“人工智能+港口”场景建设,实施“中欧北极集装箱航线常态化运营”试点。 |
| 57 |
深入推进海洋资源环境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在港口航运等领域率先落地数据赋能应用场景。 |
| 58 |
加快“人工智能+渔船安全”国家试点,推进船员防疲劳驾驶智能管理、渔港防火灾智能预警等场景建设。 |
| 三、培育一批行业智慧监管应用场景 |
| 59 |
应急管理 |
推进监测预警智能化,深化森林防火、防汛防台、危化安全、矿山安全等场景应用。 |
省应急管理厅 |
| 60 |
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打造隐患排查、可燃物智能识别、智能执法辅助等创新场景。 |
| 61 |
推进指挥决策智能化,推动风险研判、应急物资调控等能力向乡镇延伸下沉。 |
| 62 |
加快灾害现场重建、救援智能装备等应急指挥救援场景应用。 |
| 63 |
智慧交通 |
聚焦交通设施融合感知、行业治理高效协同、运输服务便捷智能三个主攻方向,推进全路网感知能力建设,实现重点路段、桥隧、枢纽的全要素动态感知与风险预警。 |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
| 64 |
重点打造港口集疏运大通道、智慧高速AI应用等场景。 |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
| 65 |
持续提升港口无人化作业水平,推进港区无人集卡规模化应用,优化无人集卡云路径协调平台,提升无人车、有人车全局协同调度能力。 |
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 |
| 66 |
智慧水利 |
建设预报调度模型和全省水利防汛防台一张图。 |
省水利厅 |
| 67 |
构建水资源智能管理和调配一体化系统,打造用水预测预警服务场景。 |
| 68 |
强化河湖库智能监管,建立“AI河长”巡河机制。 |
| 69 |
推行水利工程智能巡检,加强运行管理矩阵成果推广。 |
| 70 |
提升农村供水和水土保持监管能力,推动水土保持方案智能审核。 |
| 71 |
施工安全 |
建设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动态识别和智能处置平台,试点推广智能巡检、AI嵌入式执法记录仪等创新应用场景。 |
省建设厅 |
| 72 |
推进交通工程重大项目隐患识别“AI智能算法”“安全人工智能体”研发,建设监督检查、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等应用场景。 |
省交通运输厅 |
| 四、培育一批高效社会治理应用场景 |
| 73 |
政务服务 |
加快推动全省统一政务智能问答服务 |
省数据局、省信访局 |
| 74 |
运用AI技术建设企业精准科技攻关场景 |
省科技厅 |
| 75 |
运用AI技术建设辅助生成环评报告场景 |
省生态环境厅 |
| 76 |
运用AI技术智能审核大件运输资质场景 |
省交通运输厅 |
| 77 |
运用AI技术智慧招投标场景 |
省发展改革委 |
| 78 |
运用AI技术智能识别网络餐饮后厨风险场景 |
省市场监管局 |
| 79 |
运用AI技术智能辅助劳动仲裁场景 |
省人力社保厅 |
| 80 |
建设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智能体、行政复议案件登记与受理审查智能体。 |
省司法厅 |
| 81 |
智慧城市 |
推广智能物业客服、机器人巡逻、电子围栏等设备应用。 |
省数据局、省建设厅 |
| 82 |
建立供水、供气市政设施数据库,打造城市管理预警分析场景。 |
| 83 |
迭代升级“浙里建造”场景,探索预制构件质量监管应用场景。 |
| 84 |
打造“市容监管”“环卫保洁”等城市治理智能应用场景。 |
| 85 |
支持杭州市依托城市大脑发掘推荐一批数智产品。 |
省数据局 |
| 86 |
支持温州市开展城市可信数据空间试点。 |
| 87 |
和美乡村 |
推进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支持组团片区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和“20分钟便民服务生活圈”建设。 |
省农业农村厅 |
| 88 |
加快培育休闲露营、农事体验、康养疗愈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发展众筹农业、共享农庄、数字游民社区等新模式。 |
| 89 |
依托“浙农经管2.0”,建立乡村资源资产数据库,构建村集体资产一码管理机制,探索推进农村产权交易数据全省集成。 |
| 五、培育一批普惠民生服务应用场景 |
| 90 |
智慧医疗 |
迭代安诊儿医疗智能体3.0,推进在全省医疗机构应用,强化各类数据多模态识别和人机交互能力,提升健康咨询、就医陪诊、名医孪生、报告解读等居民端智能化服务。 |
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 |
| 91 |
完善医疗数据采集、标注标准体系,推进医疗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
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 |
| 92 |
依托杭州极弱磁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系统推进“量子+医疗”融合创新。 |
省卫生健康委、杭州市人民政府 |
| 93 |
养老助残托育 |
迭代“浙里康养”,推广“一床一码”智能终端,集约化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优化智能看护、健康监测、风险预警、情感陪伴等场景,发展银发电商平台。 |
省民政厅 |
| 94 |
在脑(脊)机接口、视觉或听觉重建、人造器官组织等关键领域,引导企业助残研发,建设科技辅具体验平台。 |
省残联 |
| 95 |
推进省市县三级标准化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场景建设。 |
省卫生健康委 |
| 96 |
文化和旅游 |
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消费领域文化旅游方向)平台建设,推动算力等共性支撑能力建设。 |
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 97 |
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传播、旅游、影视、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落地应用,整合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数据及多角色交互技术,构建覆盖景区、博物馆等场景沉浸式体验服务体系。 |
| 98 |
争取国家开放入境申报系统、离境退税无纸化系统接口,打造入境文旅全链条智慧服务场景。 |
| 99 |
优化非遗数据采集精度,推动非遗技艺数字化保护与IP化运营。 |
| 100 |
跨界融合消费 |
加强商业、文化、旅游、体育、健康、交通等跨界融合,培育VR虚拟现实、无人零售终端等技术融合消费场景。 |
省商务厅、省经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 101 |
加大“三新”消费试点城市新场景培育力度。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商领域营销、设计、供应链等环节的应用。 |
省商务厅、省国资委 |
| 102 |
强化历史经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历史经典+IP”“历史经典+文旅”“历史经典+生活”消费新场景。 |
省经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
附3
场景培育和开放工作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