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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人工智能 制造”有关要求,深化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省经信厅联合省通信管理局编制了《浙江省推进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6年7月28日
浙江省推进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化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制造"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动"人工智能 制造"为着力点,以高价值应用场景为突破口,促进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和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8年,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人工智能深度赋能工业互联网设施升级、能力优化和服务创新,工业互联网为人工智能工业应用提供互联通道、数据枢纽和平台底座支撑。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50个,形成高质量行业数据集、高水平工业智能体各100个,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工业模型,推动产业模式、企业形态和服务范式加速变革。
二、平台体系培育行动
1.引导平台错位发展。大力发展专业型平台,面向仿真设计、设备运维、仓储管理等通用场景,提升数智化服务能力。重点围绕"415X"产业集群培育行业型平台,打造标准化、可配置的数智化解决方案,贯通企业核心业务链路,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型。加快推广协作型平台,围绕产能共享、集采集销、产融合作等需求,构建资源高效流转的产业生态。建立"基础级、成长级、引领级、生态级"梯度培育机制,制定平台培育培优实施指南,引导各类平台对标提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2.强化平台数据汇聚。制定制造业企业数据治理能力提升参考指引,加快推进数据管理国家标准(DCMM)2.0贯标,推行企业首席数据官(CDO)制度,深化产品主数据标准(CPMS)试点推广,提升数据治理水平。依托平台推动工业设备规模化联网、多源兼容与系统贯通,构建以业务场景为核心的工业数据标签体系,打造数据汇聚枢纽。支持平台开展工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试点,探索数据共享流通的路径和机制。探索工业领域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支持企业深化数据融合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3.构建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平台企业联合工业企业、数据服务商开展工业数据筛选、清洗、标注、合成、评估,支撑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服务。实施"模数共振"行动和工业数据筑基行动,构建一批行业通识和专识高质量数据集。引导龙头企业基于平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开放数据资源,支持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等公共平台汇聚行业数据,加工形成高质量数据集并赋能行业发展。按照"企业推荐、政府推广"模式,对经企业试用验证、成效突出的高质量数据集,由政府组织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
4.提升平台智能水平。支持平台强化大模型集成、智能体调度、场景自适应等能力,提供模型训练、微调部署、知识管理、智能体编排等一站式人工智能服务。引导平台与工业企业合作,加快工业机理、技术工艺和知识经验的模型化封装,培育行业模型和场景模型。深化国产智能体标准协议创新应用,探索"平台 智能体"融合架构,打造工业智能体开发应用底座,提供低代码开发运行环境,支撑企业灵活构建场景化智能应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5.深化产业大脑建设。支持工业领域行业产业大脑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协同互补、与未来工厂联动发展,持续迭代升级产业生态、新智造、共性技术等核心功能,打造成为贯通政府治理、企业运营和区域协同的枢纽。完善动态评估机制,支持行业产业大脑创新市场化运营机制,构建可持续发展模式,选树一批优秀行业产业大脑。(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三、基础支撑升级行动
6.构建新型工业网络。面向智能装备协同生产、工业模型训练推理、工业智能体通信交互等工业智能新需求,推动5G/5G-A、时间敏感网络(TSN)、IPv6、边缘计算、云化控制等技术融合组网,加快"云网算控"一体演进。规模推广工业5G虚拟/混合专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工业5G独立专网,加快推进5G-A商用部署及6G技术组网试验。深化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应用,推广基于标识解析的质量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典型应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
7.强化工业智算供给。统筹工业领域算力设施布局,引导工业企业在生产现场部署边缘一体机、智能网关等设备,推动生产设备、传感器、无人运输车辆(AGV)等端侧设备集成轻量化算力单元,打造"云边端"协同的工业智算供给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与算力网融合应用,加快智算云服务在工业领域试点推广,建成"智算云企"100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
8.提升安全防护水平。指导企业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和目录备案,落实分级保护、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等要求,强化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建设数据安全动态监测、风险预警、威胁分析和事件处置等技术能力,加强人工智能训练数据、模型算法、工业智能体应用等环节安全治理。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推动企业落实自主定级、分级防护、符合性测评、安全整改等要求。组织开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评估。(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
9.优化产业创新生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国家级开源代码托管平台建设工业互联网开源社区,布局工业互联网领域中试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质量基础设施服务2.0平台。将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重大技术装备等纳入省"尖兵领雁"重大研发计划支持范围,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支持建设行业数据集、工业模型评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作用。引导企业参与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通用工具产品、工业智能体等关键急需标准的制定,推动两类标准加强衔接。推进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及职称体系建设,支持国家工业互联网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市场监管局)
四、融合应用推广行动
10.促进应用模式创新。支持大型工业企业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贯通企业数字主线、加快全流程智能升级,推动人工智能在感知识别、预测分析、优化决策等领域深度应用,发展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新模式。引导重点用能行业企业打造"工业互联网 绿色低碳"新应用,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发展。探索发展智能原生新模式,构建数据驱动、模型支撑、智能决策的新型生产组织方式。建设未来工厂150家、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5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11.深化"5G 工业互联网"应用。探索AI视觉质检、智能工艺优化、多机器人协同、数字孪生、工业智能体调度等"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场景,推动5G工厂提质扩面,建设国家级5G工厂200家以上。推动开发区(园区)加强生产现场改造,加快"5G 工业互联网"向园区、产业集群延伸覆盖。支持有条件地区争创国家"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12.增强服务供给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征集,支持服务商提升工业智能体开发、模型应用、数据治理等核心能力,培育"浙江数商"300家、人工智能服务商200家。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化数智技术融合应用,打造优质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和标准化工具。支持探索模型即服务(MaaS)、效果付费等创新模式,鼓励开发区(园区)设立"AI 工业互联网"服务站,降低企业数智化改造门槛。(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13.推动链网协同赋能。推广龙头企业牵引的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转型,鼓励龙头企业共享订单、产能、资金等资源,带动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发展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等产业协作模式。支持产业集群、园区等研制推广标准化数字工具与服务,推动要素资源平台化运营。构建工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库,培育人工智能一人公司(AI OPC)等新型服务主体,探索"平台 OPC"等产业链协同新模式。(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五、保障措施
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下,强化省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用好用足国家"两新""两重"超长期特别国债,统筹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政策支持,探索算力券、模型券等支持举措。支持平台企业"走出去",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输出数智化解决方案和服务。组织举办工业互联网相关活动,推动工业互联网供需精准对接,选树工业互联网典型案例,推动优秀成果转化为行业解决方案、实践指南和政策工具。(责任单位: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