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226—2024《面向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用户安全隐私感体验评估实施指南》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226—2024《面向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用户安全隐私感体验评估实施指南》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4年06月24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团体名称 |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649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
邮编 : 100032 |
| 标准详细信息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AF 226—2024 |
| 中文标题 |
面向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用户安全隐私感体验评估实施指南 |
| 英文标题 |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30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40 互联网安全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05月13日 |
| 起草人 |
于洪健、赵晓娜、王艳红、关福生、宁华、陈鑫爱、林键、张艳梅、李辰淑、常琳、周飞、李可心、林冠辰、落红卫、王昕、李腾、李实、潘洁、吴越、贾科、潘万鹏、任资政、邹庆、黄天宁、王响、黄鹏华、余丽娜、葛伟、王天 |
| 起草单位 |
荣耀终端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美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安天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安谋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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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提供了对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用户安全隐私感体验进行客观有效评估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安全隐私感体验评估指标设计原则、评估指标框架、评估适用场景、评估模型构建方法以及结合具体场景的评估示例等相关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产品提供者对其产品开展用户安全隐私感体验方面的自评估,有助于其有针对性地优化设计、提升其产品的安全隐私感体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对物联网、车联网等其他领域的非移动互联网产品进行评估。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标准公告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6/24 15:1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