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的T/TAF 254—2024《移动智能终端AI能力评估方法》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TAF》制定。T/TAF 254—2024《移动智能终端AI能力评估方法》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在自愿基础上作出本承诺,并对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2024年12月30日
| 团体详细信息 |
| 团体名称 |
电信终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649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 业务范围 |
国际交流与合作 科技研究 业务培训 技术测试与评估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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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
邮编 : 100032 |
| 标准详细信息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 标准编号 |
T/TAF 254—2024 |
| 中文标题 |
移动智能终端AI能力评估方法 |
| 英文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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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3.050.01 电信终端设备综合 |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 实施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 起草人 |
翟梦冉、张沛、祖廷伟、聂大伟、曾勇波、李辰淑、袁蔚、李根、麦睿楷、罗敏、王健宇、刘跃、高立发、于磊、王江胜、朱景鹏、杨帆、刁浩然、张宇超、李维成、龙迪、吴越、张宏伟、高斌、李丛蓉、刘妍、李一冉、王轶哲 |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荣耀终端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展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博鼎实华(北京)技术有限公司 |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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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移动智能终端AI能力评估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支持大模型应用的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 |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 标准公告 |
| 标准发布公告 |
2024/12/30 10:10:04 |